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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8     作者: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历年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序号

类别

时间

项目

事项

1

行政处罚

2018年8月2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2018]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2015年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张晓义、高德惠、谭荣。

2

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3月16日

新三板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书阁、张海龙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3

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9月12日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朴仁花、段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4

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10月25日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勇军、王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5

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6月19日

新三板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2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宁、赵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6

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8月7日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7

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8月14日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8

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10月10日

深圳市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莫建民、陈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9

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10月25日

新三板厦门鑫点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7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10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4月24日

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11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5月6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徐德、陈瑜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2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7月26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5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兴、刘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3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0月18日

新三板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施丹丹、杨勇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14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1月14日

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5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1月15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03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6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1月28日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14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建华、郑荣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17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2月23日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鉴证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8

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12月30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刘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9

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月22日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8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伟、钟楼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

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2月12日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9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郝丽江、易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1

自律监管措施

2019年1月30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5年审计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晓义、高德惠、谭荣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2

自律监管措施

2019年11月29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 -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17号)《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3

自律监管措施

2018年10月10日

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发([2018]2100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俊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磊,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请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6、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03086。下设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济南先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瑞斯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博兴县盛信达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六个全资子公司,集团运营总部设于济南高新区,三个生产基地分别设于滨州博兴经济开发区、潍坊滨海临港化工园和辽宁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公司主要从事农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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